水能載舟亦能覆舟,因此從事水上活動時,

應格外小心謹慎,並且遵循下列原則行之─

 

水域安全應該注意的事項:

 

1、瞭解身心狀況:為安全起見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羊癲癇、肺病、精神病、眼病、耳病、感冒、皮膚病或其他傳染性之疾病者均不宜下水游泳。

 

2、選擇安全的游泳場所:凡有一定範圍之游泳池或海水浴場是游泳最安生的地方。避免到不明地形、溪流、河川、湖泊等地方游泳。

 

3、選擇適宜的水溫與氣溫游泳:天氣太冷、水溫太低均不宜下水。

 

4、游泳時千萬不可逞強好勝,應該量力而為。不會踩水或泳技差者,不可到深水處或離岸太遠。

 

5、遵守游泳場所的管理規則各浴場依據當地不同環境之需要而訂定,泳者必先了解遵行。

 

6、從事水上活動時,最好穿上救生衣,以策安全。

 

7、具備水上安全的常識與救生的應變技能。

 

8、游泳時若發現臉色蒼白,嘴唇發紫,身體發抖或手腳起皺紋,此乃表示游泳過久,已不適於再游泳的徵兆,應立即上岸休息。

 

9、場地選擇,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。

 

10不可在設有「禁止游泳」「水深危險」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。

 

11、活動時間,最好避開中午時段。尤其在夏天,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,會曬傷皮膚,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。夜間游泳,除了游泳池外,一律禁止。

 

12、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(除非你是冬泳者),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,以免喪命。

 

13、 身心情況欠佳時,疲倦、飽食、飢餓、生病、情緒不好以及酗酒後均不宜下水游泳;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一小時。

 

萬一意外事件發生時,掉入水中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設法踩水自救,使身體不會沉下去,採用蛙式踩水為最基本有效的方法。

 

14、 游泳時應穿游泳衣、褲,不可穿牛仔褲入水。當著衣溺水時,可利用身上衣物製作成浮具而自救。應先脫鞋子,再脫掉長褲並將褲管打結後,雙手由後向前拋,使可充氣。

 

15、若發現有人溺水時,應大聲呼叫「有人溺水」,請求支援。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,不可冒然下水救人,同時,請人打119 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、救生圈、救生球、救生桿(鉤)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救援。溺者若離岸不遠,則利用岸上一切可資利用之東西,如竹竿,木條等,從岸上施救為最安全有效的方法。

 

16、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,經淋浴後才能入水。

 

17、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,採伙伴制,彼此相照應。若是團體活動,入水前先清點人數,登岸亦同,在岸上應留一、二人作警戒,以策安全。

 

18、初學游泳,應在泳池,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C.P.R.。所有水上活動,最基本的是游泳,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,才會玩的更安全。

 

19、兒童游泳要有大人陪同才能入池。

 

20、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 ,應立即離水上岸。

 

21、划船換位時,應儘量將重心放低,或在碼頭、岸邊等處實施。乘船時,不上超載的船隻,以策安全。

 

22、磯釣時應穿救生衣、釘鞋及戴安全帽,並確實掌握漲、退潮的時間,對於忽然來襲的瘋狗浪應特別注意,若見到海裡忽然有大浪接近,應立即逃避,以免造成傷害。

 

23、凡因溺水經急救後挽回生命者,應儘快到醫院觀察治療,以免造成二次溺水而喪命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walsa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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